身為領導者,要授權,更要善于控權,悟透這一定律,避免下屬亂權。這一定律就是管理學中著名的「史坦普定律」,它是由管理學者彼得·史坦普所提出來,其內容是:
真正高明的領導者,不僅是授權高手,更是控權的高手,能有效避免因為授權不當帶來下屬的亂權。
作為領導,在授權時一定不能選錯對象,要把權力授予真正有能力的人。具體來說,在授權之前,領導者要對授權對象有充分的了解和深入的分析,不能亂來,否則,一旦把權力授予不合格的下屬,導致下屬亂用權力,那麼,無論是對管理層還是團隊,都是自找麻煩,結果有百害而無一利。
來看一個管理案例:
兩名員工來到總經理辦公室,「總經理,我們是代表策劃部的所有員工來的,想和您談談我們策劃部的新主管。」 其中一個員工說。
「哦,他怎麼了,有什麼問題嗎?」
「總經理,經過三個多月的合作,我們策劃部的員工一致認為,他不適合做我們的新部長。」
「這怎麼可能呢?他很有能力,不是嗎?」
「是的,他的個人能力很強,但他更適合做銷售部的經理,他自己也是個銷售員。但是在我們企劃部就不太合適了,這三個月來,我們都明顯感覺到整個企劃部的工作一團糟,業績也在下降,我們很著急,他其實也很著急,所以希望你能再考慮一下。」
「好的,你反映的問題我一定認真考慮,盡快解決。」
在這個管理案例中,領導犯了不適當的授權錯誤。他沒有經過深思熟慮,也沒有經過嚴格的篩選和評估,就把權力下放給了錯誤的人,使得員工怨聲載道,業績下滑,影響了員工工作的質量和積極性,也影響了團隊的整體發展。不恰當的授權是管理者在授權時較常犯的錯誤之一。
當然,領導者也會疏忽大意,會被那些善于投機取巧的人欺騙,把權力下放給錯誤的人。為了避免這種情況,在選擇放權對象時要嚴格謹慎,這一點至關重要。
對于領導來說,每個下屬都有不同的工作能力和工作作風,他們的專業技能和專業知識也不盡相同,這使得他們可以勝任不同的職位。
因此,在授權時,領導應充分考慮下屬的各方面情況,把合適的權力授予合適的人。
要想將權力授予合適的下屬,并做到控權,領導者至少應該做到以下三點:
第一,充分了解下屬。領導在授權前應充分了解下屬的專業知識、技能、性格等方面的情況,結合所授予的權力要求對人員的特點進行綜合判斷。
第二,授權前做好能力評估。授權前,領導要對被授權人的相關能力進行評估,確保被授權人是最合適的人選,能夠充分發揮被授權的作用。
第三,定期檢查下屬的情況。授權后,領導雖然不能指手畫腳,但也不能撒手不管,要定期檢查了解被授權人的工作情況,以便及時調整授權工作。
總之,領導者要根據團隊的實際工作需要來選擇合適的人選;要根據被授權人的才能和知識水平來選擇,而不是根據個人的喜好來選擇,否則,授權不僅對領導者沒有幫助,反而會導致下屬的權力紊亂,給領導者帶來許多無法管理的麻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