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,在生前和葬禮前,無人有權說他幸福。」——賀拉斯
余華曾在《活著》的麥田新版自序中說過:
「15年前,我在《活著》里寫下一個名叫福貴的人,現在當我回想這個福貴時,時長覺得他不是一個小說中的人物,而是我曾經生活中出現的一位朋友。」
余華之所以這麼說,可能源于后來《活著》的無數次再版,它與余華這兩個字如影隨形;
亦或者是許子東等人評價這部書為「二十世紀中文小說的總標題」,它的影響力貫穿余華整個寫作之路。
不論因為什麼,人們或者說余華本身,都無法回避《活著》中那種具象的苦難,它幾乎不給讀者喘息的機會,接踵而來。
這也讓一些人覺得「作者設計痕跡太重」「苦難充斥著太多巧合」,這些評論都有其正確性,但大多數讀者卻過度關注福貴身上充斥著的苦難,極少有人真正關注福貴的幸福。
他的幸福主要與5個人有關,分別是福貴的地主父親、妻子家珍、女兒鳳霞、兒子有慶、女婿二喜,他們每個人身上都飽含著人性的善和對苦難的不屈不撓。
他們教會福貴 與命運為友,不論身處何種境地,都要帶著生的雀躍活下去,要堅信活著本身就是一種幸福。
福貴出生在地主家庭,是富三代,他家是從他父親那輩開始敗落的。
因為從小生活富裕,福貴跟父親一樣染上了惡習:ㄉㄨˇ博。
不過,福貴的父親浪子回頭,及時止損,家里還算殷實。
可福貴卻深陷ㄉㄨˇ博泥沼,無可自拔。
余華在這里頗費筆墨地描寫了福貴的心態,他從開始帶著銀子出來ㄉㄨˇ,到后來直接記賬,為了「賺錢」,在有小贏卻常大輸的過程中,迷失了自己。
直到他把家里一百多畝地都輸掉,妻子家珍大著肚子過來勸阻,反而被毆ㄉㄚˇ,福貴也依然不知悔改。
家珍的付出、溫柔和善良換不回丈夫的回頭,富家女出身的她,其實完全可以一走了之,但家珍卻從未想過離開福貴。
這一切,都被福貴的父親看在眼里。
一向嚴厲的父親,這次沒有責怪福貴,反而摸著福貴的手說:
「ㄉㄨˇ債也是債,自古以來沒有不還債的道理。我把這一百多畝地和這房子都抵押出去了,明天他們就會換銅板錢來,我老了,挑不動擔子了,明天你就自己挑著錢去還債吧。」
父親帶給福貴的第一份「禮物」, 是讓他全然地愧疚,從而意識到自己的問題。
但這樣還不夠,等銅板換來后,裝滿了三個扁擔,福貴在扁擔上蓋上荷葉,以防被人看到了搶走,踏上了十多里的還錢之路。
這段相當于6公里左右的路,如果一個成年人以正常步速行進,差不多要走一個半小時。
這一個銅板的重量差不多在3.33克,一擔錢相當于10000錢,約合33公斤。
相當于福貴要挑著左右各一個扁擔、近60公斤的物品,走上6公里的路。
這段路很多讀者覺得是一次性走完的,但作者在書中交代道「從這天開始,我就挑著銅錢走十里還債去」,可知福貴不只走了一天。
但是福貴只去了一次就疲倦不已,他看著自己被磨破的肩膀,嚎啕大哭,這時他才真正意識到父輩祖輩積累財富的不易,他說:
「這時我才知道爹為什麼不要銀元偏要銅錢,他就是要我知道這個道理,知道錢來的千難萬難。」
說白了,父親教會了福貴,男人成功必備的三個重要質量:勤奮、擔當、誠信。
教會兒子這些,父親的使命就完成了,在離開人間前,父親說:
「從前我們徐家的老祖宗不過養了一只小雞,雞養大了變成了鵝,鵝養大了變成了羊,再把羊養大,就變成了牛。我們徐家就是這樣發起來的。」
「到我手里,徐家的牛變成了羊,羊又變成了鵝。傳到你這里,鵝變成了雞,如今雞都沒啦。」
說完這些話不久,福貴就目睹了人生中第一次至親離世。
福貴父親的ㄙˇ,是沒有尊嚴的,他靠在一個馬桶沿上離開了人間。從那一刻開始,福貴決定做個真正的男人,好好活。
于是他回頭,去找那個設下陷阱將他家錢騙得精光的龍二,想要買5畝地,龍二也挑了上好的給他, 一家人就這樣,在ㄙˇ的陰影中,閃出了生光亮。
攤上了有情、有義、有責任心的父親,是福貴的幸福之一。
在福貴敗光一切家產、父親離世后,家珍的父親為保護女兒,帶著八頂轎子,敲鑼打鼓地來接女兒回家。
家珍被父親帶走了,獨留下了剛剛4歲多的女兒鳳霞,和剛出生的兒子有慶。
家珍走后,福貴變成了本分的莊稼人,每天揮汗如雨地在地里割水稻,這時,讓他倍感滿足和幸福的是,一回頭就能看到小小的女兒,一歪一斜地跟在他身后,陪他一起干農活。
這種小小的幸福,讓福貴再次看到了生活前方的希望,在他心中還有個篤定的聲音:家珍會回來的。
這種期盼,果真在不久后實現了。
在油菜花綻放的季節,一個剪著時興短發、身著綢緞旗袍的漂亮女人,出現在了貧苦的福貴家門口。
福貴的母親問:「是誰家的小姐,你找誰呀?」
漂亮女人回答:「是我,我是家珍。」
一個放著優渥生活不過的小姐,回到了福貴身邊,這里雖然貧苦,但是丈夫在田間工作,兒女茁壯健康,這大概就是家的全部吧。
等福貴和鳳霞回來后,一個家就在那一刻圓滿了。
那是福貴人生中為數不多的好日子,如果故事在這里結束,就不足以談人生,就沒有了《活著》本身的深刻性。
因為活著,就是喜憂參半的。
好日子沒過幾天,福貴的母親病重了,鳳霞看不下去,搜出了自己從娘家帶來的最后兩個銀元,讓福貴去城里買藥。
奈何,福貴卻被國民黨抓走當了勞力,從此被迫上了戰場,過著ㄑ丨ㄤ林彈打,朝不保夕的生活。
這樣的日子,一過就是兩年,那邊的福貴母親等不到福貴,臨終前握著家珍的手說:「他不會再去ㄉㄨˇ。」
這份家人間的信任,是人生不斷往前走,最堅實的支撐,也是一個人最大的底氣。
靠著一份對家的牽掛,福貴不敢ㄙˇ,終于,他等到了解放軍,被俘虜時,他以為自己會被ㄕㄚㄙˇ,沒想到他吃到了從沒吃過的白面饅頭。
福貴非常感謝共產黨,這也為后來福貴兒子有慶的ㄙˇ,埋下了一個伏筆。
福貴因此有了回家的機會,他發瘋似地朝家里跑去,終于回到了自己破敗的茅草屋前。
他與家珍和孩子們團聚了。
彼時,家中老母已不在,鳳霞因為發燒沒及時治療也聾啞了,家珍面容上多了幾分操勞和憔悴,可不論怎樣,福貴音信全無的這兩年,家珍從沒放棄過這個家,也從未放棄過自己的丈夫。
直到后來,家珍得了軟骨病,也從沒有抱怨過丈夫讓自己過度勞累,沒過過一天好日子。
福貴得妻如此,是人間至幸。
在當今浮躁的社會中,大多這樣的情況,都曲終人散了,又有幾個女人會不離不棄呢?
難道誰能說,這樣的福貴,人生中只有苦難,而沒有一絲幸福與歡愉嗎?
福貴被抓走當兵那兩年,鳳霞聾啞了,她跟著勤勞隱忍的母親,過著朝不保夕的生活,但是她從來沒抱怨生活的苦和家境的困頓。
父親回來那天,她高興極了,弟弟有慶則是一臉生疏。
福貴逗著有慶,也不嫌棄他對自己不夠喜愛,反而充滿慶幸地說:
「我總算回到家了,看到家珍和一雙兒女都活得好好的,我的心放下了。」他們一家人相擁著走入那間破敗的房子, 但此時這座房子卻充滿了團圓的喜悅和溫情。
過了不久,新中國成立了,開斗地主。
曾騙走了福貴家一百多畝地的龍二,被ㄑ丨ㄤ斃了,善惡終有報。
龍二在臨終前對福貴喊道:「我是替你去ㄙˇ啊。」
福禍相依,那一年的福貴,突然明白了這個道理。
也許,對于福貴來說, 好好活著本身,就值得去慶祝。
日子就這樣風平浪靜地過到鳳霞17歲,有慶12歲那年。
為了讓有慶念書,鳳霞被賣給了一戶人家,去照顧別的老人,為別人家的老人送終。
鳳霞不情愿地被人帶走了,一天夜里,太過想家的鳳霞,偷偷跑了出來,一路回到家中,福貴、家珍、有慶都高興極了,大家睡在一起,感覺家又圓滿了。
可第二天晚上,福貴卻一定要送鳳霞回去,在路上,鳳霞沉默不語,她被石子絆了一下,身體搖晃,福貴給她揉腳。
鳳霞把手搭在父親的脖頸上,福貴感受到那雙冰涼且消瘦的小手,再也不忍心丟下她了。
于是,一位父親背起了自己十七歲的女兒,女兒緊緊攀住父親的脖子,一步步向家走去。
一切寬恕,都是無言的,父母在那個瞬間,完成了彼此的和解。
這是多麼動人的一幕,恐怕是現在很多父女一輩子求之不得的瞬間,他們之間脈脈流動的真摯情感,多麼幸福。
當然,苦難從不會一直光顧努力活著的人們,總有一捧陽光,順著破了洞的陰暗漏進來,明亮整個世界。
這束光,來自鳳霞的男人二喜。
(原著中是鳳霞是17歲)
鳳霞的介紹人說,二喜是個城里人,工地上打零工,賺不少錢。福貴和家珍反而不安,首先擔心他看不上自家有缺陷的鳳霞。
不過,這二喜脊柱側彎得厲害,頭偏到另一側肩膀上,聽到這個消息后,福貴和家珍才放心下來。
二喜剛來時,只是喝了幾杯水,也沒有帶走鳳霞的嫁妝,福貴以為二喜沒看上鳳霞,心里還不平衡了些日子。
只見幾天后,二喜帶來幾個手藝很好的泥瓦工,把自家的茅草屋從頭到腳刷成了水泥屋。
福貴很喜歡這位老實巴交的女婿,還偷偷囑咐女婿要風風光光把鳳霞娶走,不能讓別人看不起。
結果,二喜真的借了錢,買了當時最貴的大前門,見了村里人的男人就發,還包了好多紅包,敲鑼打鼓地來娶鳳霞。
鳳霞穿著最美的裙子,那樣子讓二喜所有的朋友都說他有艷福。
鳳霞也成了村里嫁得最風光的女子。
半個月后,二喜就牽著鳳霞回家拜見父母,這時違反當地規矩的,但看著兩人恩愛的模樣,村里人誰家看了都羨慕。
鳳霞也很爭氣,嫁給二喜后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凈凈,跟鄰里處得非常和睦,學城里人織毛衣可快了,受到了所有人的喜愛。
二喜說,等到他還完娶鳳霞時欠下的債,就給鳳霞買最美最流行的毛衣。
他們一家說不上的和睦美好,很快,鳳霞懷孕了。
生產那天,全家人帶著緊張和期待守在醫院,等待著新生命的到來。
可他們左等右等,卻等不到鳳霞出來,等來的只有醫生出來問:「保大保小?」
在那個年代,多少黑心的家庭要孩子不要大人,更何況還是男孩,可二喜卻說:「我要大人,我要鳳霞。」
這份愛和尊重,在那一刻彰顯出力量,或許正是真正的幸福之所在。
奈何,鳳霞還是離開了人間,苦根一生下來,就成了沒娘的孩子。
不過,還好他有個負責任、心地柔軟的爹。
為了給苦根賺奶粉錢,二喜每天上工都要背著苦根,漸漸熟悉了苦根哭聲長就是餓了,短就是尿了。
現在這樣的父親還有多少呢?又有多少家庭里的女性,正在經歷「喪夫式育兒」?
卡爾泰斯·伊姆雷曾說:「生命真是充滿諷刺,它用悲傷讓你了解什麼叫幸福,用噪音教會你欣賞寂靜,用缺失來評價存在。」
這大概才是余華寫《活著》的本意吧。
在經歷女兒離世之前,福貴先經歷了兒子離世。
有慶從小就過得很苦,他每天都要跑二十里路去學校上學,因為這樣,總是很費鞋。福貴見兒子爛鞋的速度太快,怕累著不斷給兒子納鞋的老婆家珍。
彼時,家珍因為平日太過勞累,得了軟骨病幾乎無法下床,身體也一日比一日壞。
福貴便責備了有慶幾句,讓他慢點穿鞋。
有慶從此都脫掉鞋子,赤腳跑著去上學。
等有慶再大一些,福貴發現有慶在學校不好好上課,想到為了讓他上學,鳳霞差點都被賣了,所以當著眾人的面將有慶大罵一頓。
有慶好久不理福貴,福貴也不放心上,他知道兒子喜歡家里的羊,但羊被村大隊拿去宰ㄕㄚ了,福貴就又買了一只小羊,當有慶看到羊時主動問福貴:「這是給我買的嗎?」
父子二人間的矛盾由此解開。
這種最樸素的愛,流淌在生活之間,向我們傳遞著,親人之間,沒有什麼是無法化解的。
有慶因為跑步逐漸跑出了名堂,他在學校運動會上,將第二名套了2圈,跑了個第一。
連體育老師都認為,這樣的有慶,說不定有機會進入體育隊,為國爭光。
然而,也許是有慶太過身強力壯,又或者,他太過善良,在學校一位女老師生孩子大出血時,有慶沖在最前面想去獻血救人。
這個女人是縣長的老婆,醫生竭盡全力地要去救。
有慶第一個跑到的,卻被老師一把拉開了。其實老師也不知道為什麼,只是那一刻他不想讓這個孩子去獻血而已。
等到前面幾個男孩都驗完血,也沒有合適的血型,這才輪到了有慶。
有慶興沖沖地上去,血型果然合適,于是醫生沒完沒了地,就著有慶一個人的血抽,直到把有慶的血抽干了。
一條鮮活的生命,早晨活蹦亂跳,還能赤腳跑二十里地,傍晚卻離開了人間,躺在冰冷的停尸房里。
等有慶見到自己面色蒼白的兒子時,他瘋魔了,大叫著要ㄕㄚ害自己兒子的人賠命。
他等到了一個多年未見的老友——當時跟他一起在戰爭中ㄙˇ里逃生的壯丁劉春生。
得知自己的兒子救得是故友的妻子時,福貴選擇了饒恕。
一個最善良的孩子,為了救他人離開了人間,誰都不能說他ㄙˇ得輕于鴻毛吧?
有這樣的兒子,令父母心痛,卻亦令父母驕傲。
故事的末尾,隨著鳳霞的離去,家珍病逝了,二喜在工地上被水泥柱壓ㄙˇ了,苦根生病后難得吃了一大盆豆子,被撐ㄙˇ了。
生命中的摯愛紛紛離開了福貴,唯獨福貴活在空蕩蕩的人間。
他買了一頭老牛,陪他行走在黃土地上,耕種著,帶著離去人的愛和點滴卻寶貴的記憶,向前走,向生走。
還記得福貴父親說,徐家是怎麼發起來的嗎?
是的,徐家先有了雞,然后一步步有了鵝、羊、牛。如今,福貴也有了牛。
在福貴的一生中,始終相信自己有最好的妻子、兒女、女婿、外孫,直到他孤身一人,我們也不能說他是不幸的,因為人幸不幸福,只藏于自己心間。
正如馬爾克斯所說:「我年輕過,落魄過,幸福過,我對生活一往情深。」
愿我們都能穿過時間的荒原,于苦難中見陽光,無論別人怎麼看待我們的人生,都能在回望時感到真切的幸福,這是生的意義,亦是ㄙˇ的價值。
每個說「我現在很幸福」的人,都是值得被祝賀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