魯迅先生是出了名的硬骨頭,面對敵人的拉攏和打壓不為所動,而親弟弟周作人卻很快淪為日本人的傀儡。兄弟倆之所以走上截然不同的道路,除了性格上的差異外,工資收入在其中起了決定性的作用。
少年魯迅的家境,因為祖父周福清搞出了一場轟動全國的賄考案而迅速敗落。關鍵時刻,父親又吐血不止臥病在床,把家里僅有的一點積蓄消耗殆盡。身為家族的長子,魯迅自幼便明白了「一分錢難倒英雄漢」的道理。
那之后的歲月里,魯迅始終保持著對金錢的敏感性。
在日本留學期間,魯迅原本選擇學醫,但1906年一次醫學課堂上的「幻燈片事件」改變了他的想法,毅然而然地決定棄醫從文,從精神上救贖國人。
魯迅這一舉動固然是想尋求救國救民的真理,然而,他并不是沖動的性格,在做出選擇前必定經過了深思熟慮。支持他想法的,除了友人的鼓勵外,與稿酬制的確立也脫不開關系。
中國自古以來,文人都恥于談錢,這一現象到了上世紀初得到了極大的改善。上海報壇第一大報《申報》,明確刊登了稿酬的信息,如千字3元等,很快,「賣文」就成為當時文人的一條生存之路。
魯迅的文學之路走得挺順暢,在發表了《摩羅詩力說》等論文后,已經成為小有名氣的作家。他原本從事新文學的寫作,最終還是決定回國在家鄉做教員。畢竟,他還沒有成為文學大咖,靠寫文章掙錢太虛無縹緲,需要每月30塊銀元(以下簡稱元)的穩定工作才能維持生活。
1912年2月,在民國首任教育總長蔡元培的推薦下,魯迅擔任了教育部的部員。隨著職位的升遷,工資逐年增長,1916年增加到了300元。
在抗戰前,物價水平非常低。上海、南京、北京等大城市,大米每斤5分錢,豬肉每斤2角錢,植物油每斤1角5,一個普通的五口之家(父母加三個孩子,或老少三代),每月11元左右就可維持生計。
老舍先生17歲時就擔任了北京方家胡同市立小學的校長,后又晉升為北京市教育會文書,同時在第一中學兼任國語老師,每月收入才40多元。可以說,在現代作家中,魯迅的收入昂首挺胸地位居金字塔塔尖。
老舍
魯迅的內心里,應該挺鄙視祖父周福清。這個老頭執拗得要命,娶了好幾房妾室不說,還惹出了大案子,出獄后性格絲毫不收斂,誰惹到他就咬著手指頭詛咒人家。但他的理財觀念卻受到了祖父影響,概括成一句話就是:有錢了就買地買房子。
周福清在外當官多年,見識比一般人長遠,經常囑咐家人買些水田收租。在魯迅的童年時代,家里累積了四五十畝水田的積業,日子過得相當闊綽。即使後來大部分都被變賣掉,也沒至于挨餓受凍。
因此,魯迅在工作穩定后所做的第一件事,就是把紹興老家的祖屋變賣掉,到北京八道灣買了一所大房子,與母親和二弟三弟共同居住。
從紹興這種三線城市搬到一線大都市,就算在民國時代,房價也不可同日而語,魯迅在置辦實業方面的確頗有眼光。
魯迅故居
魯迅成為房奴后,教育部開始拖欠職工薪水,一大家子的吃穿用度開銷頗大,經濟壓力頓時撲面而來。從1920年起,魯迅先后在八所學校擔任講師,靠講課費補貼家用。
除此之外,他還改變了以前在《新青年》等雜志上發表作品不收稿費的做法,積極爭取應得的利益。在後來與許廣平定居上海期間,魯迅的創作進入高產期,僅靠稿酬收入就可維持日常生活,還不包括每月當特約撰稿人的300元收入。
在大家的通常印象里,魯迅是橫眉冷對千夫指、視金錢如糞土的人,實際上,真實的魯迅很看重錢,并且不怕別人議論自己愛錢。
翻開魯迅日記,里面很少有深刻的哲學考量,多是每天的開支記賬。一聽說單位發工資了,他趕忙小跑著沖過去,總是第一個領到工資。
早在1923年,魯迅就公開提到「錢是要緊的」,如果有哪些高尚的君子們嘲笑金錢,那麼「須得餓他一天之后,再來聽他發議論」。
左一魯迅
從1912年5月魯迅在北京教育部上班直到1936年10月去世,他一共掙到了12萬銀元,相當于現在的1000萬(參考文獻《魯迅與現代稿酬制》,2010年折合500萬,到2021年再乘以2.5倍左右),大富大貴談不上,至少是個衣食無憂的中產階級。
魯迅對一些職業和地點的選擇,如果和金錢聯系起來,就非常容易理解了。
他對教育部的黑暗腐朽異常不滿,經常憤怒地寫文章批判,可是直到1926年才辭職離開,豐厚的工資報酬應該是他選擇留下來的主要原因。
魯迅後來辭去這份工作,和許廣平離開北京,先到廈門大學,后又到廣州中山大學任教,除了愛情外,更多出于經濟上的考慮。
教育部在1921年頻繁拖欠員工薪水,魯迅的生活因拿不到應有的工資而愈來愈艱難。當時廈門大學給魯迅的薪水是400元每月,魯迅為此不惜和許廣平分隔兩地,他自己也很坦白:「只有一個經濟問題。」
魯迅許廣平
後來魯迅辭去廈門大學職務,受聘到廣州中山大學任教授時,月薪是500元每月。呆了沒多久,他帶著許廣平到上海定居,是因為經濟方面得到了兩個保障。一方面,北新書局提供給他的版稅和《奔流》雜志的編輯費兩項,每月收入200元以上;另一方面,經摯友許壽裳和老上司蔡元培的支持,擔任大學院特約撰稿人,月薪300元。
除了上述兩項收入外,豐厚的稿酬也為魯迅的生活提供了保障。
魯迅自從和許廣平結合來到上海后,便謝絕了一切政府機關的邀請,專心做一個「爬格子」的職業作家。經濟上穩定的版稅和稿費足以維持他和許廣平兩人的生活,才華橫溢的許廣平也沒有外出工作,專心在家里照顧魯迅的生活。
由于許廣平承擔了全部的日常瑣事,并且替魯迅查資料、校對、抄寫,使得魯迅可以安心工作,這一時期也是他的高產期。
不過,魯迅很快就發現了不對勁。他的書一直由北新書局出版,北新書局的創始人李小峰是魯迅在北大的學生,兩人的關系很親密,經常見面或通信。
魯迅對李小峰也自是信任,每次收下李小峰送來的版稅、編輯費等,并不核對實際應有的數目。但是魯迅發現,他交給北新書局9部著作,而版稅和編輯費卻并未大幅增長。
找人核查后,魯迅才發現李小峰克扣了自己2萬多銀元的版稅,他立刻請律師楊鏗向北新書局提起了版稅訴訟,并最終追回自己應得的版稅。
很多反對者們把這件事拿出來大肆宣傳,諷刺魯迅連自己學生都告上法庭,實在有違君子形象。然而,自己正當的經濟利益受損,本就應該力爭才是,面子能值幾個錢?
所謂無商不奸,李小峰不止克扣恩師的版稅,新文化運動的領頭羊胡適,也沒能逃過他的黑手。
胡適不好意思撕破臉皮,卻也不愿忍氣吞聲,暗中鼓動強悍的妻子江冬秀替自己出頭,最后也拿回了應得的版稅。
江冬秀胡適
魯迅在上海,完全擺脫了工作的束縛,成為大家艷羨無比的自由職業者。按理說,他的收入很豐厚,完全可以過上滋潤的小日子,可魯迅卻常常喊窮,在兒子海嬰出生后,一開始甚至連保姆都雇不起,他的錢花哪去了?
在魯迅的人生中,房子的支出是筆相當大的開銷。所有的「北漂」都夢想著能在北京擁有立足之地,魯迅也不例外。
1919年,他賣掉老家的房子,在北京西城的八道灣花4000塊銀元買了一座大房子,好友許壽裳認為這所房子大得能當運動場。
老宅只賣了1000塊銀元,半數以上都是靠魯迅的積蓄和借債才湊足。周作人夫婦為了達到霸占該處房產的目的,污蔑魯迅偷窺弟媳洗澡,將他從房子里趕了出來。
周作人
1924年,魯迅又斥資800大洋買下阜成門內西三條胡同21號的一座小院落,花了1000多進行全面大修。這兩次購房花去了他多年的積蓄,直到離開北京南下后才還清借債。
魯迅不注重享受,吃粗茶淡飯、穿粗布衣裳,只在住房問題上不愿意節省,這可能也與長期在外漂泊居無定所有關。
他和許廣平婚后沒在上海買房,直到去世都是租房而居。初到上海時,家中只有兩人,魯迅卻硬要租獨幢的三層樓,寧可讓房間空著,因為地方寬敞會「比較舒服」。
上海的房租很昂貴,但魯迅所租的房子,始終都在富人區,在1933年,魯迅搬進了有煤氣和沖水馬桶的大陸新村公寓。這樣的設備,即使到了21世紀,也不是每個家庭都能享有的。
在租房的花費外,養小孩和老人、醫藥費、買書和收藏品的費用,都是不小的開銷。
魯迅與兒子周海嬰
此外,魯迅對親戚朋友和進步青年的資助,也不在少數。蕭軍、蕭紅可以說是他一手培植出來的作家,很多素不相識的青年學生,他也常常資助其到畢業。魯迅曾告訴日本友人增田涉,自己援助青年的資金總數在一萬塊大洋左右。
魯迅能掙到豐富的稿酬,除了文筆極好外,擅于迎合市場也是他獲取重大成功的原因之一。
魯迅創作最多的文體是小說和雜文,其實他也寫過散文和抒情詩。之所以選擇小說和雜文作為他一生的主要創作文體,是因為他早就發現,寫作者要受到讀者喜好的制約。小說和雜文的閱讀量大,而詩文不光賺不到錢,甚至還要倒貼「版面費」。
正是在這樣的文學環境下,魯迅在嘗試過幾種文體后,很快便轉向了小說和雜文創作。
雜文多數刊登在雜志上,雜志社前一個月收到稿子發表后,第二個月便會將稿費寄給魯迅,這樣,魯迅就能在較短時間內收到稿費,也不會出現被克扣的情況。如果沒有「千字六元」的高稿酬和豐厚的版稅收入,他的創作恐怕也不會有如此長久的動力。
其實了解了魯迅的經濟狀況后,才能更深刻地體會到人格的高尚。魯迅并不是因為饑寒交迫才奮起反抗舊社會的,如果他和統治階級合作,在物質上會得到更多。
魯迅愛錢不假,但他的錢都是靠自己用雙手一個字一個字寫出來的。在眾人都追求穩定的公職時,他甘冒風險,不顧什麼社會經濟地位,毅然選擇了自由職業。
蔣介石曾千方百計地打算把魯迅拉入自己陣營,被拒絕后就開始進行各種打壓,查封他的著作、撤銷他特約編輯的職務、威脅他的生命。
日本人也對滯留在北京的周作人采用了類似手段,原本想躲在自己書齋中安心讀書的周作人,本就是軟骨頭一枚,再加上經濟來源被切斷,立刻舉雙手雙腳投降。
周作人
反觀魯迅,在生命的后半段,依靠充裕的稿酬堅持與敵人進行「韌性戰斗」。
我們尊敬魯迅,是因為他愛財卻不貪財,鮮明地藐視各種權力和金錢的誘惑,始終保持著獨立的人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