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月亮與六便士》,英國作家毛姆長銷101年的文學經典,頻繁地被閱讀愛好者提及,常見于各類書單,應該很少人不知道它。
可是幾年前我初讀時,卻感受不到它的過人之處。
我甚至悄悄地想,這本書被當成文學經典是不是被過譽了?
一個股票經紀人,拋妻棄子跑去當畫家,生前潦倒,死后哀榮。
然后呢?
這個故事對普通人的意義是什麼?
但奇怪的事情發生了,讀完之后很長一段時間,它在我心里就像生了根一樣,我總是不斷地想起書里那個紅頭髮的、衣衫襤褸的、瘦得形銷骨立的斯特里克蘭。
他變成了我心里的一個符號,一種象征,或者更確切地說,是一顆硌腳的小石子,頻繁地提醒我去思考,去追問,去探索自己人生的意義。
我開始常常思考:
每個人都只有一個一生,我到底應該如何度過自己的一生?
到底怎麼過,才是有意義的、才是了無遺憾的?
這個問題攪動了我的生活,這種影響緩慢而不易察覺,但它的力量足以改寫一個人的命運軌跡。
得過且過、毫無進展的生活,開始變得無法忍受。
直到我裸辭、開始全職寫作、把時間和精力都用于自己熱愛的事、慢慢探索出一條屬于自己的人生道路,我的內心才恢復真正的安寧。
我也在這個過程中越來越理解斯特里克蘭,越來越理解《月亮與六便士》這本書。
1
《月亮與六便士》到底講了一個什麼故事?
斯特里克蘭是倫敦的一個股票經紀人,有一份賺的錢足夠讓全家住進市中心的事業,有一個持家有方的妻子和兩個可愛的孩子,家里往來的都是國會議員這樣的人物。
可以說是事業有成、收入豐厚、家庭美滿、地位尊崇,過著讓許多人艷羨的生活。
可是讓所有人沒想到的是,這個在他人看來寡言少語、無趣乏味的中年男人,竟然在40歲的年齡,拋下前半生奮斗得來的所有東西,只身跑到巴黎畫畫。
只留下一封不到十行的信告訴妻子,他不再回來了。
但這個故事名義上的主角并不是斯特里克蘭,而是年少成名的作家「我」。
「我」是串起斯特里克蘭一生的一個冷靜克制的敘事者。
小說主要分為三個部分:
第一部分是「我」在倫敦生活,初識斯特里克蘭。
斯特里克夫拋妻棄子出走,斯特里克夫太太以為丈夫是和秘密情人私奔,委托和斯特里克蘭有一面之緣的「我」
去勸誤入歧途的丈夫回家。第二部分是「我」客居巴黎,和斯特里克蘭,以及共同的畫家朋友斯特羅夫的交往。
這部分最重要的情節是,斯特里克蘭窮困潦倒,重病垂危,慷慨善良的斯特羅夫愛惜他的才華,不忍心放任他自生自滅,把他收留到家里精心照料。
沒想到斯特里克蘭卻和他的妻子布蘭琪好上了。
可是斯特里克蘭很快厭倦,因為他不耐煩這段感情干擾了他的創作。
他的拋棄,讓布蘭琪傷心絕望,最終吞草酸自盡身亡。
第三部分,是「我」游歷一個叫「塔希提」的海島,所了解到的斯特里克蘭生命最后幾年的情況。
斯特里克蘭在塔希提娶了當地一個土著女孩,靠女孩的祖產生活。
安靜的深山木屋、宜人的自然風光、加上女孩的照顧,他終于可以安心創作,可他卻在這個時候得了麻風病。
生命不息,創作不止,死前他在木屋的墻壁上創作了一幅驚世駭俗的作品,最讓人吃驚的是,當時他的眼睛已經全瞎了。
看到這幅畫,連對藝術毫無興趣的醫生,都被深深震撼。
可是土著妻子卻遵斯特里克蘭的遺囑,把一切付諸一炬。
斯特里克蘭死后,名聲大作,遺作皆賣出天價。
所有和他有過接觸的人,幾乎都后悔在他成名前,沒有收藏幾幅他的畫作。
斯特里克蘭這個角色并不完全處于毛姆的想象,他的現實原型是生極落魄、死后哀榮的后印象派畫家保羅·高更。
他也做過股票經紀人,也是人到中年開始獻身藝術,都曾在潦倒不堪之際接受朋友的接濟后和對方的妻子有染,最后都是遠赴塔希提,并在那里了卻余生。
2
世界上并不存在一種正確的生活
我讀完《月亮與六便士》這本書,最大的收獲是意識到:世界上并不存在一種正確的生活。
在其他人看來斯特里克蘭做了一個錯誤且愚蠢的決定。
首先,他放棄了自己半生奮斗才擁有的東西,事業、家庭以及舒適、穩定的生活,去過一種落魄潦倒、貧困動蕩的生活。
他把所有的時間精力都用來畫畫,對吃、穿、住完全不在意,只維持最低的生存標準。
他常常好幾天不吃東西,住在骯臟狹小的破舊閣樓里。
敘事者「我」時隔五年再見到他,他還穿著五年前的衣服,但已經瘦得形銷骨立。
他靠打短工謀生,翻譯藥品廣告、替人粉刷、給種植業當監工、當導游……做什麼能快速賺到錢,他就做什麼。
但是只要弄到夠買顏料畫布和填飽肚子的錢,他就立刻把自己關進畫室。
其次,他做出的這個決定是非常冒險的,因為他還不會畫畫,也不知道自己將來會畫成什麼樣。
就像敘事者「我」提醒他的那樣:
妳認為一個人從妳這個年紀開始學畫能學得好嗎?大多數人18歲就開始畫了。如果妳充其量只能成為三流畫家,妳還會覺得為此拋棄一切值得嗎? 畢竟在其他行業妳就算不是非常出色也不要緊,只要水平還可以,那妳就能過得相當舒服,但對藝術家來說情況不同。
看起來他是個大傻瓜對不對,可是他卻對敘事者說:「妳真是一個大傻瓜。」
他打了一個比方:
我跟妳說過我必須畫畫。我控制不住自己。假如有人掉進水里,那麼他游泳的本事高明也好,差勁也好,都是無關緊要的:他要麼掙扎著爬出來,要麼就被淹死。
如果用世俗的成功標準和利益得失來衡量他的選擇,他確實是一個傻瓜,放棄優渥的生活,奔赴一個前途未卜的不明智的、盲目冒險的傻瓜。
把有限的生命用來忍受在不喜歡、不快樂的生活,世人才是傻瓜。
一個人,把有限的生命用來追逐自己的夢想,不論成敗,不計得失地投身自己所熱愛的事物,這是傻還是勇?這是糊涂還是清醒?
我覺得他是勇敢而清醒的。
斯特里克蘭的選擇,沒有體會過被一種熱愛、一種激情、一種創造所征服的人,可能無法理解。
我第一次懂他的感覺,是在我開始開始寫公眾號之后。
突然之間我唯一感興趣的事,就是寫我的公眾號。
每天我要做很多很多的心理建設才能說服自己去上班,我覺得上班的自己就像是行尸走肉,每分鐘難以忍受得就像一年那麼漫長。
只有在寫作的時候,我的內心才是安寧的,我才是真正快樂的。
我辭職的時候,寫作還不太能給我帶來什麼收入。
有人問過我,妳裸辭的時候,有沒有猶豫過,妳難道不害怕自己失敗嗎?
我沒有猶豫過,也沒有害怕過,因為寫作的時候,我就像一條魚回到了水里,我再也不愿意離開水了。
我的眼前突然就只剩下寫作這一條路了,其他路瞬間都失去了吸引力。
做其他事,我會像一只魚離開水一樣無法忍受。我無法做到斯特里克蘭那種決絕的程度,但我理解他的選擇。
當人們說斯特里克蘭瘋狂、愚蠢、錯誤的時候,其實假定了存在一種正確的生活,那就是符合世俗的成功標準的生活。
但世上并不止這一種生活方式,也并不存在一種正確的生活。
最諷刺的是,斯特里克蘭死后成名,遺作皆是天價,他突然符合了世俗的成功標準,人們開始把他奉為天才。
其實《月亮與六便士》里,不止講了斯特里克蘭的一生,還講了形形色色的人的一生。
其中兩個醫生的故事讓我印象最深。
一個醫生讀書的時候就展露才華,拿遍了所有能拿的獎項,很快就被選進了醫院的管理層,前途一片光明。
按照他的發展,他肯定能升到他這個職業的頂端,名譽和財富在等著他。
他就職之前去度假,當輪船在亞歷山大港靠岸的時候,他觀察著那座城市,看著不同國家、不同人種組成的人群,看著燦爛的陽光和藍色的天穹,他產生了一種感觸。
就像一聲驚雷,他突然覺得非常快樂,有一種無拘無束的美妙感覺。
他不到一分鐘,就決定要在亞歷山大港度過余生。
不到二十四小時,他就已經帶著所有的行李,出現在海岸上。
他進入了海關部門當一個檢疫員,職位低微,收入微薄,可是他從來沒有后悔過。
他說: 「我賺的錢只夠過日子,不過我很滿足。 我別無所求,只想在這里住到老死。我的生活很美好。」
而另一個醫生,當初樣樣不如第一個醫生,第一個醫生出人意料地辭職后,他頂替了他的職位,進入管理層。
他一路升職,如今是六家醫院的管理人員,還被皇室授予了爵士的頭銜。
他提到第一個醫生是這樣說的:
他整個人徹底廢掉了。他在亞歷山大港的醫院找了一份可憐的工作,好像是當檢疫員還是什麼。我聽說他娶了個丑陋的希臘老女人,生了六七個邋遢骯臟的小崽子。
敘事者「我」卻認為:
難道做自己最想做的事,生活在讓妳感到舒服的環境里,讓妳的內心得到安寧是糟踐自己嗎?難道成為年入上萬英鎊的外科醫生、娶得如花美眷就算是成功嗎?我想著取決于妳如何看待生活的意義,取決于妳認為妳應該對社會做出什麼貢獻,應該對自己有什麼要求。
是啊,難道放棄蒸蒸日上的事業,成為一個港口的檢疫員就是錯誤的生活,成為年入上萬鎊的外科醫生就是正確的人生嗎?
我們也會處處遇到所謂的「正確的框架」:
在父母眼里28歲之前結婚生子才是正確的人生,考公務員得到一個鐵飯碗才是正確的人生;
在焦慮的中產階層眼里,考名校、進名企、拿高薪才是正確的人生;
很多年輕人的眼里,離開小縣城和小城市,到北上廣深的廣闊天地去追逐夢想才是正確的人生。
可是不婚或丁克就是錯誤的人生嗎?
想做一個流浪歌手就是錯誤的人生嗎?
放棄名校offer去學做菜就是錯誤人生嗎?
離開北上廣,在一個節奏緩慢的小鎮過節奏緩慢的生活,就是錯誤的人生嗎?
把企業賣掉,冒著生命危險去挑戰一座座的高山,就是錯誤的人生嗎?
又反過來講,斯特里克蘭拋下一切,心無旁騖地去畫畫有意義,如果一個平行時空有另一個斯特里克蘭,非常享受自己作為股票經紀人。
作為丈夫,作為父親的生活,他的生活就沒意義嗎?
不,這取決于斯特里克蘭本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義。
《月亮與六便士》這本書,告訴我兩件非常重要的事:
第一,并不存在一種正確的生活,所以不要隨便去評判別人的生活方式;
第二,并不存在一種正確的生活,妳不用活在別人的期待和評價標準里,妳要找到自己人生的意義,為自己的那個意義而活。